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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立足本职岗位公开承诺,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把我院创先争优推向深入,根据《转发中央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党员公开承诺文件的通知》(云创办〔2011〕5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我院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党员公开承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深入开展党员公开承诺,要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校园、强化现代管理、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创造先进,争当优秀。要坚持围绕中心,为推动本单位中心工作、完成重点任务作贡献;坚持服务师生员工,多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坚持立足本职,紧密结合党员岗位实际,注重发挥党员自身优势;坚持务求实效,做到承诺内容具体实在,承诺方法简便易行。
二、主要内容
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要努力体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等方面的要求。要围绕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主要在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高校优势重点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公开承诺。基层党组织要围绕加强自身建设,在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服务群众等方面进行承诺。教职工党员要围绕教书育人、服务发展,在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等方面作出承诺。学生党员要围绕努力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在树立祖国和人民利益至上的思想,坚持全面发展,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和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等方面作出承诺。
三、主要方式
(一)提出承诺。承诺一般分为年度承诺和即时承诺。年度承诺在每年年初提出,即时承诺根据阶段性重点工作、临时工作任务或遇到突发性事件时提出。
(二)公示承诺。党员的承诺事项,可在党小组会、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或在基层组织党务政务公开栏、校园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履行承诺。党员要根据承诺事项的完成时限,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兑现承诺。党员之间要相互学习交流,提高履行承诺的自觉性。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履行承诺情况要加强督促检查,对没有按时完成的承诺事项要及时提醒和帮助。
(四)评议承诺。要结合党员日常组织生活和年度民主评议等,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群众测评等方式对党员履行情况进行评议。要把评议结果作为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
公开承诺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党员个人承诺、党员集体承诺、党员带领群众共同承诺等方式进行。要注意总结实践经验,鼓励探索创新,不断完善党员公开承诺的方式方法。
四、组织领导
要把公开承诺作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力抓手,精心安排部署,切实抓好落实。基层党组织要具体负责党员公开承诺的组织实施。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公开承诺,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注意与以往的承诺相衔接,已经做出的承诺,都要努力加以落实。通过总结宣传开展公开承诺的好做法好典型,引导广大党员认真践诺,取信于民。要把基层党组织年度承诺和任期承诺结合起来,把党组织承诺和党员个人承诺结合起来,把党员公开承诺和党员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结合起来,形成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的生动局面。
五、督促检查
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确保承诺兑现,要对党员落实公开承诺事项监督检查,及时跟踪问效,适时对党员进行评议。把积极践诺作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授旗评星”一项考核依据,督促党员积极兑现承诺,推动党员在兑诺践诺中创先争优。
六、完成时间
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组织开展的年度承诺,应于2011年6月初前全面完成。各基层组织开展年度承诺和即时承诺的情况,请于2011年6月初报学院党委组织部。
附件 1、基层党组织开展年度公开承诺书
2、党员开展年度公开承诺书
特此通知
中共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委员会
二0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2011年度创先争优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
党组织名称 总支/直属支部 书记 总支/直属支部 人数 公 开 承 诺 事 项 签 章: 年 月 日 学院 党委 审定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该承诺书一式两份,上报党委组织部一份,支部留存一份。
2011年度创先争优党员公开承诺书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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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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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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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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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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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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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开 承 诺 事 项 |
签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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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审定 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注:该承诺书一式二份,党员个人保存一份,支部留存一份。